為深入落實國家、省、市及金普新區對工業項目“標準地”出讓的工作要求,近日,普灣經濟區印發《關于大連普灣經濟區推行工業項目“標準地”實施方案(試行)》,全面加強園區項目用地約束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達產。
工業項目“標準地”出讓,是指由政府統一組織,供地前先行完成地質災害、壓覆礦產、環境影響、水資源論證、文物勘探等區域評估基礎上,明確并發布工業產業用地出讓準入容積率、固定資產投資強度、畝均稅收、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、排放標準等控制指標,企業依約履約用地的行為。
普灣經濟區推行的工業項目“標準地”出讓制度,在降低企業拿地成本方面,通過事前開展區域性統一評價,實行評價成果互認,改變過去企業分類評價、分部門報批模式,能夠有效降低企業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;在節省項目開工時間方面,“標準地”出讓后,結合“簽約即掛牌、摘牌即開工、竣工即驗收、驗收即辦證”創新審批模式,能夠簡化項目審批流程,推動早開工、早建設、早投產;在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方面,通過確定固定資產投資強度、畝均稅收、排放標準等約束性指標,采用激勵約束機制,強化“標準地”事中事后監管,能夠提升土地利用效率,建立以“畝均論英雄”的產業發展導向。
目前,普灣經濟區已完成控制性指標體系制定,下一步將完善園區內的區域評估,逐步推進全區工業項目“標準地”出讓,建立“以市場為導向、事先定標準、政府優服務、企業重承諾、過程強監管、失信有懲戒”的“標準地”出讓制度體系,提升土地精細化管理水平,推動園區內工業項目高質量發展。